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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1/2)

虽然龚传伯知道这事自己做的不道德,可他也没办法,老伴儿跟着他苦了半辈子,他不能看着她出事。

只要老伴不出事,就是要他这条命他也愿意。

因为怕连累了秦毅,龚传伯这几天都是提心吊胆的,有一点小动静都会心惊胆战的。

感觉自己好了许多后,李振国问:“来香,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王来香精气虽然不好,声音还算有力,她说:“感觉好了许多了。”

“既然这样,那下面咱们俩就拖着慢慢等病好吧!每次都叫小秦来送实在太危险了,咱们可不能拖累他。”

王来香听了点点头同意了,秦毅可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年纪也和自家的亲孙子差不多,她也舍不得秦毅再为了自己这条老命冒险了。

说定了之后,他们这几个人就准备休息了,毕竟明天还要早起干活,不休息好可不行。

第27章

转眼, 又是一年秋收过去了。

最近既没肉票, 鸡又舍不得杀,季明珠就决定去山上摸点肉。

这次去山上, 季明珠可不是去打野鸡野兔, 而是去小溪里摸些小鱼小虾和螺狮。

安山大队周围溪流不少,大多都是半米一米宽左右,溪水也不深,最深的也不过到季明珠的膝盖处。

不过现在环境好,溪水也没被污染过, 一弯腰,就可以看见清澈见底的水里到处都是游动的鱼虾。

现在资源稀缺, 山里小溪里的小鱼小虾虽然都不算大,肉也不多, 但蚊子再小也是肉, 按理说这些小鱼小虾应该是很受欢迎的。

可实际上, 这些小鱼小虾要想做得好吃, 就必须要多放油和各种调料才行, 若放得太少, 炒出来小鱼小虾就会有很大一股腥味,吃着一点也不好吃。

当然, 若是有厨艺好的,再少的调料也能做出美味, 可惜安山大队的人全是一些老农民, 大家成天看重的都是土地庄稼, 至于厨艺这东西,能吃就行,要那么好干嘛?

而且就是厨艺好的,一般不是啥重要日子家里人也不会让她煮饭?为啥?

要知道现在可是物资缺少的年代,本来粮食就才基本够吃,若是煮的太好,那家里人都忍不住多吃的话,到后面的日子怎么办?

说白了,一切都是穷闹的,因为穷,大队里的社员们连追求更好的口腹之欲也不敢。

其实若是喜欢吃小鱼小虾的人,腥一点也能接收,比如靠海的人,估计就能吃得很香。

但安山大队周围到处是山,人们一年连鱼都吃不上几次,这没吃习惯,那鱼虾的腥味就有很多人受不了了。

再加上鱼虾小,肉根本没有多少,要做出一顿要花费半天功夫,又不好吃,这渐渐的,大队里的人就不爱去捞了,除了荒年,平时就只有一些小孩子偶尔馋了会去捞来打打牙祭,有时候实在馋肉,可能也会有社员会捞一些,但那种情况很少。

没人捞,即使有不少的天敌,那小溪里的鱼虾也有很多,季明珠只用木桶舀出半桶水来,里面就能有不少小鱼小虾。

因为这溪里的鱼虾很多,季明珠也不客气了,木桶里大的鱼虾她就挑出来另外放着,小的则留着拿回家给鸡吃。

不一会儿,捞出来能吃的鱼虾每种大概能有一两斤左右,季明珠就停手了,家里就只有几个人,捞够吃一顿的就行了。

毕竟现在这天气热,又没有冰箱,家里连井也没有,炒好的菜若第一顿吃不完,第二顿就会臭掉,根本不能吃,那样的话就太浪费了。

捞完鱼虾后,季明珠又在溪水里捡了不少螺狮,这条溪里的螺狮居然还是山坑骡,山坑骡味道鲜美,特别是爆炒,季明珠觉得它的味道能和小龙虾有一比,既然遇见了这种美味,季明珠当然不会放过。

溪里的山坑骡也不少,不过十来分钟,季明珠就捡了不少,回去的时候,季明珠还挖了一些野葱,山上的野葱味道可比家养的小葱好,或炒或凉拌甚至煮汤都很好吃,因为有了它,可以说安山大队甚至周围的村子都没啥人会种小葱。

到了家里,季明珠就把山坑骡倒进木盆里,加上清水,再倒点盐进去,山坑骡里的泥沙有不少,必须等它吐干净才能吃,而盐,能加快山坑骡吐泥沙的速度。

山里的溪水里的鱼虾的确很小,即使季明珠是挑最大的,那小鱼也只比季明珠的中拇指长一点,小虾更不用说了,最大的也只有季明珠的小拇指长。

这么大一点的鱼虾,处理都很麻烦,不过季明珠最近不缺时间,她就拿着一个板凳坐在院子里,慢慢的把小虾抽筋扒皮,把小鱼刮鳞去鳃,开膛破肚。

鱼清洗干净之后,季明珠就把小鱼用盐腌制十分钟,然后放进调好的面粉里裹上一圈,再放进油锅里炸。

这其实就是香酥炸鱼,做这道菜,特别费油,季明珠把鱼炸好,好几两油就没了,要不是今年季明珠种了一些菜籽,收了十几斤,能出好几斤油,她才舍不得这么浪费呢。

小鱼炸好后,季明珠尝了一下,发现这鱼特别酥,又香又脆,一口下去,嚼得咯嘣咯嘣的响,而且这小鱼鱼刺不多,炸得也酥,根本不用剔出来,直接就能嚼碎。

这道菜季明珠特别喜欢,一口一条,三五下她就吃掉了四五条,想到弟弟们都还没吃过,季明珠不得不遗憾的控制住了自己的嘴。

小虾季明珠已经全部剥成了虾仁,季家人都比较喜欢吃辣,季明珠就做了个爆炒虾仁。

又煮了一锅鸡蛋丝瓜汤,还有一个凉拌萝卜丝,就差不多了。

季明珠煮饭是算好了时间的,她刚把饭菜做好,季明宇他们就回来了,就连秦毅,也来了。

秦毅是来给季明珠送枕巾的,过不了多久就是季红结婚的日子,在安山大队,女孩结婚好友都会为其添妆,季明珠以前和季红不熟,可自从上次季明丰他们结婚后,两人就慢慢熟悉了起来,可以说,季红就是季明珠唯一的闺蜜加堂姐,结婚是好事,在这个时候,季明珠自然不会吝啬。

秦毅送来的这对枕巾,就是季明珠拜托秦毅做中间人,请知青的父母从大城市里买来寄过来的,当然,价格也贵,季明珠用了一只母鸡才换到的。

这只母鸡已经养了快两年了,因为平时吃得好,养得那是膘肥体壮的,足有六七斤,季明珠可舍不得了。

不过等秦毅把枕巾递给季明珠,季明珠翻开一看,发现这对枕巾是大红色,上面还绣着鸳鸯戏水,现在大红色的鸳鸯戏水枕巾可不好买,可以说在安阳县季明珠根本没见过,估计有了也是内部消化了,再加上这对枕巾做工精细,寓意也好,季明珠也就不怎么心疼她是母鸡了。

爱不释手的抱着枕巾,季明珠说:“秦大哥,真是麻烦你了。”

“有啥麻烦的,出钱的是你,我只是一个中间人而已。”

“不管怎么说,为了这对枕巾,你已经来来回回的跑了好几趟了,而且若没有你,这对枕巾我想拿到估计还没那么容易,”毕竟物以稀为贵。

“刚好家里的饭好了,秦大哥你赶紧坐下来吃一点吧!”季明珠说完,就赶紧招呼秦毅坐。

“不用了,”秦毅连忙摆摆手要走,他其实还挺尴尬的,刚来就碰上季明珠家吃饭,这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特地选这个时间来蹭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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