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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1/2)

这时候的人哪听过这样曲折离奇、惊心动魄的侦探型故事,一下子就被迷住了,一个个如痴如醉,听了一遍还不过瘾,纷纷要求再讲第二遍、第三遍,本来嘛,这种故事就是要不断的回头看才有意思呀,这样才能不断的发现其中的线索和伏笔,只要设置合理、逻辑严谨,可以说是越听越觉得精彩。

不过几天功夫,县城就刮起了一股强势的“包青天破案”风,众人纷纷议论“十字杀人案”是如何的巧妙,高丽太子如何的无耻下流,杀人凶手如何的可伶可恨,最多的当然是赞叹包拯如何的机敏聪慧。

“妹妹,你是不知道,现在专门来咱们茶馆听故事的人可太多了,不过已经有不少人叫嚷着要听新的故事了,毕竟那个十字杀人案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不下十遍了,你这里可还有这样的故事没有?”

冬秀的激动之情就别提了,自从穿过来,她就从没有那么高兴过,她高兴地并不是这故事能帮着哥哥挽回茶馆的生意,而是这故事能被人真心喜爱,这让她找到了久违的认同感。

即便在这里过了十多年,有时一觉醒来,她还总觉得这是一场梦,总觉得自己是抹幽魂,没有归属感,没有安全感,一年年的被拘在院子里,仿佛过着坐监般的生活,即便她再爱田园时候,有时也不免强烈怀念起前世朝九晚五、按时打卡的苦逼日子。

现在无异于给她苦闷的生活带来了一剂强心针,让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只是个关在绣楼里的千金小姐,而是个有价值,被需要,被认同的人。

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稿纸,这两个月心焦的等待中,她也没闲着,刚好将第二个案情“血祭坛”给写出来了。

江耕围喜出望外,立马就要回房去誊抄。

冬秀忙拉着他坐下,一边给他倒茶,一边交代他故事可千万不能一气讲完,要在适当的时候留给人悬念,让人自己推敲猜测,这才能提高听书的乐趣,特别是对于这种侦探悬疑类的小说来说,尤其如此,在猜测真凶的过程中,给予人意想不到的反转,这才能牢牢抓住人的眼球呐。

这篇故事虽然只能在自家茶馆里说说,但冬秀却十分重视,她想尽可能的把这篇故事写好,叫更多的人喜爱,那么读者和听众的意见反馈就很重要了,毕竟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文方式到底适不适合这时代人的口味。

“那大家都有什么意见没有!我再写的时候也好适当的做些修改!”“意见倒没有,大家听了都说极好,好些人还要我把故事拿去出书呐,毕竟你这故事里细节和伏笔太多,听书的时候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了,好多人都要来听个三、四遍才能完全明白呢!”

冬秀对此很能理解,她以前看侦探、推理小说的时候,往往也是看过了结局还要翻过来再看几遍的,要不然那些深埋的线索根本就挖不出来,看完了也似懂非懂的,完全不尽兴。

“总不可能所有人都说好吧,这又不是银子,我就不信人人都爱它,哥哥你可不要瞒我,咱们只有知道缺点在哪里,才能写得更好!”

江耕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皮,茶馆里确实有人嘀咕,有的说那凶案现场写得太过真实血腥,听了叫人心里害怕,也有的说那情节转换太过频繁,描写不够详细,让人无法跟上案情的节奏,还有那爱考究爱较真的人,非说那个时候包拯早已中了进士了,怎么可能还在庐州求学呢,真叫人哭笑不得,但说归说,却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听。

“我自己倒是有个小小的建议,那故事你不如写得再简单易懂些,不用那么文绉绉的,最好就跟咱们平日里说话一般,这样王喜儿也好记,听的人也更明白些!”

提到王喜儿,江耕围不由想起了那小子在茶馆里说书时的情况,那小子到底也不是正儿八经的说书人,说着说着自己就手舞足蹈的兴奋起来了,这一兴奋便把原来记好的词给忘了,渐渐的就跟平时聊天侃大山一般的了,不想底下听得人却越发高兴了,喝彩不断,都说他越讲越好,比那别别扭扭、咬文嚼字的可好听多了。

冬秀仔细一想,也对,听书不同于看书,听书的人也不一定能看书,不用太讲究什么文笔,重要的反而是如何快速、准确的把故事传递给听众,可能口语化真是最合适的方式吧,这样不仅讲故事的人可以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增改,听众也更能记住这个故事本身。

于是冬秀干脆把原稿拿来给他。

江耕围一看,可不是更详细浅显了么,而且字数也多了,还能多讲个好几天呢!

做好准备,江耕围便又匆匆赶往县城去了。

曲氏还悄悄与她打趣道:“你哥哥最近一段时间真是转性了,怎么突然就对县城的生意这样上心起来了,隔了那么长时间才回家,也不知道多歇息几天,今儿一大早又走了,这该不会是被县城里什么东西勾了魂吧?”

冬秀听得噗嗤一乐:“哎呦,嫂子,难道你是怀疑我哥在外面不老实了?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你刚给我哥生了个大胖小子,叫他做了爹,他现在自然要努力经营,将来也好给我们盼儿挣下一份家业嘛!”

就连吕氏也感叹说:“这当了爹就是不一样,稳住上进多了。”

曲氏听了,这才放下心来,只一心扑倒儿子身上去了。

第二十章 听书

县城里,天刚大亮,街道两旁已满是热气腾腾的早点摊子,丝丝缕缕的食物香气勾得人饥肠辘辘。

平日里的几个老主顾却并不停留下来用一份往日最爱的吃食,径直走进了泰升茶楼里。

接连好些天都是如此,要说那茶楼不过是兼着卖些小面茶点,种类即不多,味道也一般,却偏偏引得不少人大清早就进去过早,真是让人费解。

“哎,老王啊,我说这泰生茶馆里的葱油面里莫不是放了那福寿膏不成啊,怎么这两个月里就勾得你们流连忘返的,天天大清早的就去占座!”

“嗨,我们还真是去占座的,谁还能冲着口吃的呀!那茶楼里最近说了个新篇,叫《新包公案》,你没听说过?每日巳时准时开场,火爆得了不得,我要去迟了可就只能在后面站着听了!”

“哦?那什么《新包公案》就真那么好听?我这几日尽听人议论它来着,什么杀人呀、破案呀,不都是那一套嘛,咱们从小听到大的,你还不腻啊,我看你还不如跟我去抽一锅,那才快活似神仙啊!”说着那人眉飞色舞的比了个抽大烟的动作。

“你那烟抽得快不快活的我不知道,我就知道一天不听那故事,我这心里就百爪挠心的闹腾,我都跟着听了两个多月了,一场不落,那是越听越上瘾,不比你抽大烟差呐,不说了,我要赶紧占座去了,今天可就要揭露那杀人凶手是谁啦,我还跟老李赌了五块钱呢,看我俩谁猜得对!”

说完那人便拱手告辞,急匆匆的走了,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暗骂:呸,还想拉着老子抽大烟,老子可是亲眼看着你怎么把家业给抽完的,个混账玩意儿,为了抽大烟,老婆孩子都抵给人家做奴才去了,老子是傻了才会步你的后尘,再说了,那《新包公案》多好听啊,一天不听简直浑身难受,跟掉了袋子钱似的……

待二人都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向这混沌摊的老板娘打听道:“大姐,他们说的这《新包公案》你可知道么?”

老板娘闻言,脸上现出气恼的神色,一边忙活一边回客人的问话:“怎么不知道,这就是前面拐角处的泰生茶楼里新说的一个故事啊,听说极新奇又有趣的,已经接连讲了三个多月了,现在每日里不知多少人去听,我当家的跟家里两个小兔崽子也是日日不落的去听,连家里生意也顾不得做,一回来就念念叨叨的,要找那什么幕后真凶,一个个都着魔怔了似的!”

青年听了心里微微一动,快速的吃完早点,就向泰生茶楼而去。

等他到时那茶楼里已经是高朋满座的满是人了,不想看了一圈也没个空位,便打算学别人一样弄条板凳坐着完事儿。

却不想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竟是大熟人:“哎呀,耕围,好久不见了,我正想着改天去你家拜会,却不想这么巧,今儿居然就遇上了!”

江耕围前些日子回家誊抄了新的的稿件,今儿一大早才风尘仆仆赶到自家茶楼,生怕耽误了,远远的就看见门口站着个长衫青年,看背影十分眼熟,便试探着招呼了一下,却原来真是自己从小到大的玩伴江澄平,自他们念完私塾后,两人之间联系便少了,现在突然见到,还真是意外之喜。

“好小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说是去江苏求学了么,这些年等闲也见不着你的面了,我算算,咱们这都正经有三、四年没见过了吧!”

“可不是嘛,不过我前年就已经念完了书啦!”

二人在门口寒暄几句,江耕围便邀他去了二楼的包间。

两人许久不见,自然有一肚子话要说,正谈得兴起,却听楼下一片叫好呼喝之声。

原来说书的人已经站到方台之上,正满脸笑意,抱着双拳向楼上楼下的客官们频频致意。

这人便是江耕围的长随王喜儿,不过现在看着倒更像个说书卖艺的了。

王喜儿作了一圈揖后,拿起惊堂木,“啪”的往桌案上一拍,随着一声脆响,堂下诸人都安静下来,目光灼灼的盯着他。

这一瞬间他好似成了众人仰望的存在,那些目光看得他飘飘然,恍惚间仿佛自己成了了不得的大人物似的,而底下都是俯首听宣的仆从。

“昨日我们说到那少年包拯,为躲避去相国寺当主持,与好友公孙策在返乡路上分手,而那公孙策与展昭在路上却与一名叫彩云天的杂耍班相遇,众人相携而行,却发现这班内关系微妙,气氛紧张,处处透着诡异……”王喜儿与往常一般,先把故事前情进行总结回忆,即方便带出后续的故事情节,又方便了那些新来的顾客能顺利进入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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