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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雁心念急转,说道:“等会儿,如果叶盛将狼人引来,我和大德前辈、云鹤前辈负责与其游斗,花雨负责投掷暗器,其余人在一旁压阵,若是我们中有人负伤,你们必须马上营救,同时撤离此地。”

“是。”众人齐齐应了一声,这个分派无疑是最合适的。

惊雷和神腿不擅长轻功,邹锦玉和杜颜瑜第一次执行任务,经验不足,幻仙精于易容术,武功和暗器都不是特长,所以鸿雁才会让他们压阵。而若是鸿雁他们中有人受伤,足见狼人的强大,纵然惊雷他们再填补上去,也是于事无补,撤退便是最好的办法。

突然间,明月从云中游了出来,刚才还漆黑黑的夜色,突然间被照得犹如白昼一样,所有人的心情都开始紧张起来,圆月现,人狼变,接下来,就是那个狼人变身的时候了。

阳叶盛本来在飞速地行进着,但四周的突然一亮,也使得他吸了一口凉气,急忙将身形定住,四下看看,飞快地闪躲在一个建筑物的后面。

“妈的,该死的月光,真的出来了。”阳叶盛松了一口气,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又摸了摸腰间之物,心里稍稍放心一些。

腰间之物,正是阳叶盛的血皇衣,这也是阳叶盛的保命之物,一旦他发现自己打不过狼人的时候,就会马上将披风穿上,快速逃走。

虽说已经杀死了血族的两个亲王和那么多的血仆,但阳叶盛心里没有丝毫的大意之心,因为今晚要对上的,会是一只变了身的狼人。

狼人,是三族中数量最少的,总数量才只有三百多人,除去老弱幼小之外,狼人战士只不过六十多个,原因在于狼人的繁衍速度太慢。

跟血族不同,血族是因为身体长成的速度太慢,这才使得繁衍的速度不快,而狼人繁衍速度太慢的原因,是因为狼人的生育成活率太低,十中才能成一人。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得人狼族的首领不得不更改了规定,允许狼人与普通人相爱,但却是有一点,那个普通人必须要加入人狼族,也就是说,必须要喝下变身汤。

阳叶盛平复了一下稍稍紧张的心情,掏出一张人皮面具戴上,然后又将血皇衣拿出来穿上,赫然变成了一个欧洲的蝙蝠人。

细细聆听了一下四周的动静,只在东南方向有一个人微微的喘息声,很粗又很急,又很痛苦,阳叶盛心下一动,想起鸿雁告诉他的有关狼人的资料,这个狼人正在变身,这个时候也是狼人最脆弱的时候,当即便毫不犹豫地展开血皇衣,向那个声音来源处飞去

第393章:what

但是,阳叶盛还是迟了一步,当他赶到那个黑漆漆的房子的时候,那个声音已经从又粗又急,变成了又平又慢了,狼人的化身成功了,阳叶盛暗叫一声不好,急忙准备退出去,却是已经晚了,只听得“扑”的一阵疾风的声音,退路被这个狼人堵死了。 有人说,变身后的狼人是天下无敌的,这话虽说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但也大致不差了,因为变身后狼人的实力太恐怖了,除了上一章所说的力大无穷,浑身刀枪不入,身体灵巧,之外,无论视力和听力,都是很变态的,就连大脑的思维都比变身前强了数倍。 这个狼人将阳叶盛堵住之后,看到对方竟然是血族的人,不禁微微一惊,暗想,看来传言不假了,连血族的人都出现在了华夏,看来真是有那个什么七色佛珠串了。 但是,在看到阳叶盛身后的披风之后,这个狼人完全呆住了,血皇衣,对方竟然是血族的血皇,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血族的血皇竟然亲自来到华夏了。 这个狼人不是人狼族中的核心人物,当然从未见过血皇的模样,这才将阳叶盛当做了血皇,不过,若是人狼族的核心人物来到,恐怕会更吃惊,血皇的血皇衣竟然会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这个狼人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冷冷问道:“血皇殿下,你来我这里有什么事情,难道是想趁我变身之机,要我的性命吗” 汗,英语,听不懂,狼人一开口,阳叶盛愣住了,不知道狼人说的是什么,自然也就无从回答起。 人狼族跟血族不同,原本是不知道什么七色佛珠串的,只是听说血族常年派人去华夏,打探什么宝贝的下落。后来,人狼族也打探到了,血族是在打探一个七色佛珠串,似乎这个宝贝能让血族的人不怕阳光,但对于人狼族似乎没什么用处。 所以,人狼族对此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毕竟一旦血族得到七色佛珠串之后,两族联手的实力就会增强,说不定能反过来压制住血甲族。所以,人狼族的首领也就没下什么命令,任何一个狼人都必须能说一口流利的华夏语什么的。 但是,这一次,血后和血皇采纳了多格长老的计策,故意散播出消息,将七色佛珠串的功能大肆宣扬,说什么七色佛珠串能够改造任何人的体质,血族能够不怕太阳,人狼族能够随时变身,变身时不会有任何痛苦,时间也很短,对血甲族的体质也会有很大的改造。 这么一来,人狼族和血甲族便大为动心,但却没有全信。但是呢,第二天,就得了血后率领两个长老和二十名血仆亲赴华夏争夺七色佛珠串,这两族这才稍稍动心,分别派人前往华夏,但因为人狼族的数量不多,人狼族的首领金顶狼王只派了三个人来到华夏,这个狼人就是其中之一,名叫史密斯。 史密斯只是一名普通的人狼战士,实力介于血族的长老和血仆之间,但是,一旦他变身之后,实力就比血族的长老还要高出一筹,但绝对不可能是血皇的对手,所以史密斯虽然明白阳叶盛这时候过来肯定是想趁他变身之机要他的命,虽然心中恼怒,却也不敢轻易动手。 “what”虽然听不懂,也不会说复杂的英语,但是简单的英语阳叶盛还是随口就来的,于是便扔出了这么一句。 史密斯误会了,以为自己说得不够清楚,这才使得阳叶盛问了一句“什么”,于是便又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这个时候,阳叶盛真的好想念费玉岚,若是有她在身边,还至于这么难于沟通吗,费玉岚可是精通六国语言啊。 再重复一遍,阳叶盛依然还是听不懂,无奈之下,他只能再把那句“what”扔了出去。 这下子,史密斯可不认为是他说得不够清楚了,因为第二遍他已经将速度减得很慢了,就算是英国小学生都能听得明白,怒声道:“血皇殿下这是什么意思,咱们两族联盟几百年,不说亲如兄弟,却也是友非敌,血皇殿下今日来偷袭我似乎不太地道吧。” “what”阳叶盛只能还是这一句。 史密斯彻底被激怒了,朝着阳叶盛怒吼道:“血皇殿下,我知道你身份高贵,但也不能这么小瞧于人吧,嘿,你不就是想拖延时间,然后轻易把我杀了吧,嘿,我偏不如你的意,就算是死,我也要给你一次重击,让你知道我们狼人不是好惹的。” 虽然人狼族跟血族已经有几百年没有交过手了,跨度为很多代了,但是对对方的厉害之处和弱点却是知道得一清二楚,是以史密斯知道他孤身跟血皇一战,绝对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能重创血皇会是最好的战果。 “what”阳叶盛仍是这一句,差点没让史密斯疯掉,他从来没有遭受到这样的戏弄,怒吼一声,“混蛋,纳命来。”说罢,史密斯一个纵身,如风一样向阳叶盛猛扑过去。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史密斯猛地扑过来,阳叶盛就立即感觉到呼吸有些不畅了,速度太快了,以至于掀起了一阵罡风,犹如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突然被扔进了汪洋大海中一样。 阳叶盛没有跟狼人,尤其是变身后的狼人交战的经验,不知道应该趁着狼人准备扑过来的时候,先腾空飞起,以至于他现在突然发现,他的血皇衣打不开了,被这一阵罡风死死压住了。 史密斯的速度太快了,阳叶盛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甚至于连闪躲的时间都不足,因为他发觉在这阵罡风的压制下,他的身体闪动速度比以前慢了很多。 “砰”的一声,史密斯庞大的狼人身躯重重地撞在了阳叶盛的胸口,阳叶盛只觉得胸口一阵剧痛,眼睛一黑,身体如断了线的纸鸢一般,向后快速地飞去,重重跌落在地上。 “噗”,阳叶盛只觉得胸口剧痛无比,肋骨不知道断了多少,张口吐出一大口鲜血来,眼前又是一黑,差点晕过去,但他却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晕过去,否则的话,可就真的玩完了。 一击得手,史密斯也愣住了,他感觉有点像做梦一样,竟然一下子就把血族的血皇打成重伤了,这太不可思议了。 若非是阳叶盛身上的血皇衣不可能是假的,史密斯真的会相信这个被他一击打成重伤的血皇是假的。 忽然,史密斯的脑海中有了两个大胆的想法,或者说一个设想,一个念头。 一个设想是,阳叶盛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受了重伤,实力大打折扣,一个念头则是,既然已经将血族的血皇打成重伤了,这个梁子也就结下了,既然如此,倒不是现在就把血皇杀死,以绝后患。 阳叶盛的心里第一次产生了害怕,没想到狼人变身后的实力竟然是如此强悍,他根本不是对手。 史密斯既然决定要杀死阳叶盛,自然不会有任何的迟疑,眼中绿光一闪,身形再次飞扑出去。 这一次,罡风对阳叶盛的压力,不如刚才那么厉害了,倒不是说史密斯这一扑之势弱了,而是因为刚才阳叶盛是站着,现在他是躺着,受风的面积不同,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了。 但,阳叶盛顾不上心喜,急忙一个翻滚,算是勉强躲开史密斯的这一扑之势。 生死之间,若是再困在这个屋子里,只怕阳叶盛今天真得把命丢在这里了,是以他躲开史密斯的这一扑之后,急忙站起身来,飞快地向门口跑去,这间屋子太低了,阳叶盛根本飞不起来,自然也就无法展开他有血皇衣的优势。 “吼”,这一次扑空使得史密斯大为恼火,急忙又是一个转身,飞快地向阳叶盛的身后奔去,速度比阳叶盛快了一倍不止。 妈的,真是可怕的怪物,阳叶盛奔跑中听到身后传来的啸风声,心中直骂,却也只能拼命地向前跑。 不过,让阳叶盛欣喜的是,在史密斯快奔带来的巨大罡风的狂压之下,竟然也推动着阳叶盛的身体向前,也就是说,使得他的速度竟然比平时快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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