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节阅读 228(1/2)

手段,将唐佳绑缚后杀死呢这样一来,可以最大限度地迷惑官府视线,让我们无法猜测他曾与唐佳合谋。”

顿了顿,小鱼儿又说:“还是假设。假设那个车夫确为本案第一凶手,那个唐佳确为本案中的内线和诱饵。唐佳自然有可能知道孙刚的行动轨迹,从而通知车夫在客栈外等候,然后拉载孙刚来到自己家中。可是问题来了,既然两人是合谋,目的是杀人抢劫,车夫肯定会有房间钥匙,他躲藏在房间内,或者潜伏在门外伺机作案多好,为什么非要明目张胆地去望江楼等候孙刚,还要亲自拉着他前往目的地。还有,凶手怎么就那么肯定孙刚会乘坐自己的车辆。要知道,饭店门口的趴活车辆很多,如果孙刚没有乘坐他的车,而是自己开车或者乘坐其他的车前往,凶手的这种等候行为完全就失去了意义。”

听到这里,我立刻说:“就算孙刚乘坐凶手的马车有些不符合常理,但范晓红确实也是坐着同类型马车后消失被害的,难道这仅仅就是一种巧合我觉得车夫是凶手的可能性仍旧是最大的。”

小鱼儿说:“唐佳与范晓红同为陪聊女,两人有可能相识,但未必就知道范晓红会在案发当晚下班后和别人4,更无法确切知道结束时间。那为什么车夫会准时出现在范员外楼下呢,难道他通过唐佳指点熟记范晓红相貌后,一直跟踪尾随,并时刻准备着。准备着范晓红上车之后再实施谋杀这种说法难道不荒唐可笑吗唐佳既然认识范晓红,应该熟知其正常的行踪轨迹,完全可以找一个相对宽松的时间段进行谋杀,有必要非选择在4的当天吗即便是车夫和唐佳都等不及了,不作案就手心刺挠,而且唐佳也预估出了范员外的早泄时间,并叫车夫去楼下等待。但你们想到没有,范晓红是一个女学生,晚上去人家4调节人家夫妻关系,随身能带多少钱,她又不是那个开修配厂的孙刚。凶手仅仅是为了这几个钱,就大费周章地跟踪等候,完全说不过去啊。”

第四百六十四章赵虎日记七

听过小鱼儿的分析,我们也觉得,如果真的存在一个马车夫这样的凶手,那么他的行为确是十分让人费解,前后充满了逻辑性矛盾。

难道之前的一切推测都是错误的,所谓的马车就是随机出现的,与本案根本毫无关联可是,三名死者又的确被一条共同的引线所串联,这又该如何解释呢,总不能也是一种巧合吧

截至目前,三起案件都没有丝毫头绪,只能继续深入排查在两期捆绑案件发生当晚都曾出现的马车。同时,结合小鱼儿对捆绑这一反常行为的分析,我们合计合计。

根据绑缚尸体结锁的外形来看,这仅仅是普通的绑缚,不具有任何性虐的指向性意味。我们都陷入了沉思,如果两起案件中的绑缚行为不具有的指向,为何凶手要采取这样的方式呢他的心因性动机又是什么呢

小鱼儿想了想,说:“尽管两起案件的绑缚结锁形式不具有性虐指向,但未必就一定代表凶手没有这样的心理。人的心理具有长期累压之后的突变性,如果凶手经历过某种重大刺激或者挫折,突然激发了长久以来的隐藏心理症结,导致这种症结放大变异,或许在行为上具有一定的倾靠和实践。所以,即便他之前并不掌握性虐的一些常用手段和方法,比如绑缚的位置、结锁的形式,但他仍旧会按照其内心的需求去采取类似的方式去实施。或许在我们外人眼里完全是一种巧合。甚至是截然不同,但对于案犯本身,他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满足了自己的这种心理需求。

“我看过一些相关的心理学书籍,提到过这种,大概是说,虐症病人向所爱的性对象施加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从而获得性满足。这种变态心理是不分男女的。我就在想。本案中的出租车司机或许真的就是随机偶然地出现了,根本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关系,真正的作案者是另有他人。”

公孙先生眼前一亮,道:“又是你那本疑难杂书早叫你拿给我看了”

小鱼儿不好意思的表情道:“公孙先生,真的没有了。”

“哎”公孙先生上下指点着小鱼儿,吹胡子瞪眼。哼,看来公孙先生对此子也忍无可忍了。

包大人眼看有点跑题,于是开口说:“范晓红、孙刚和唐佳三人之间有着共同的串联关系,如果您的推测是正确的,他们三个人必定与凶手存在着性方面的某种隐秘联系。但是。为什么统计的死亡方式确实强奸而未经捆绑这样一来,这个串联的引线,在唐佳的身上就莫名其妙地断了。”

公孙先生也说道:“为什么三个人就必须穿在一根引线上,你这样说,也就意味着凶手是按照这个引线去实施谋杀的,说明凶手是一个人。要知道,虽然孙刚曾经和唐佳在死亡当晚发生过性关系,但是现场勘验中,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孙刚因被暴力袭击而遗留的任何迹象。难道他就不能顺利地离开现场吗或许,凶手仅仅是针对范晓红和孙刚,那个唐佳完全可能就是突如其来的闯入者,是我们想当然强加进本案中的一个人物。尽管她也死亡了,但有可能是在同一个空间和时段内的其他案件受害者。还记得上次案吗,两个人以同样的方式死在同一个山洞,却是三名凶手以不同的动机和手段进行杀害。彼此之间毫无关联。”

听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一直被我们忽略的细节,孙刚是在冻死后被人在腹部刺了一刀。既然凶手的目的就是杀人。可为什么要在孙刚冻死之后再补上一刀这么做,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在里面吗

小鱼儿点点头:“有道理,咱们确实疏忽了这个细节,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公孙先生又说:“如果是,凶手可能会有摧残死者尸体的主观故意。”

听公孙先生说完这句话,小鱼儿似乎很受启发,慢慢地说:“是我太主观了”

他将这四个字重复了好几遍,突然说:“不对,我突然意识到,咱们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一个巨大的主观性错误,凶手的绑缚行为未必就一定带有性虐的倾向。”

“前两起案件最明显,也是最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都对被害人实施了绑缚行为。也正以为这个特殊之处,才让咱们想当然地认为凶手具有施虐型人格,或者说有着性虐心理。可正因为咱们太主观了,也就忽略了那些看起来不是很明显的地方。

“你们想想,第一案件中,范晓红被人损毁面部,割下,然后一刀刺入小腹,最后捆绑扔进沙洞。看似一切都是那么合情合理,按部就班,符合凶手的心理特征,确实就是一个有着性虐或者施虐心理的凶手所干的。但是,如果凶手真的有性虐心理,只有看到受害人处在巨大痛苦和折磨中,才能唤起巨大的性兴奋和性满足,在范晓红案中,凶手要想获得这种最大的心理满足感,他就不应该将范晓红杀死,而应该将其活活地扔进沙洞,看着受害者浑身鲜血被捆成一团而又无法挣扎,只能慢慢地在水坑中溺死。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内心充满残忍暴力的凶手,他将会收获怎样的快感和满足呢可偏偏是,凶手在损毁面部和切下后,就一刀扎死了范晓红。然后,利用捆绑的形式投进沙洞。我就在想,如果捆绑这一行为具有性虐的倾向,这个凶手为什么要性虐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如果他有摧残尸体的癖好,他第一步要做的,就应该是杀死范晓红,然后再毁容切捆绑。要知道,一个冰冷的尸体,对于这个有独特癖好的人,才是最佳的下手对象。以上综合起来,也就是说:不论凶手是具有性虐的癖好,还是摧残尸体的癖好,致范晓红死亡的这一刀只能发生在最后面或者最开始,根本就不应该穿插在中间。况且,如果不插这一刀,而是活着扔进沙洞中,就更刺激了。

“这是第一个案件中的一刀,咱们再来说孙刚身上的那一刀,这一刀就更显得有些不可思议和莫名其妙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久久小说网 . www.txt998.cc
本站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均由网友发表或上传并维护或收集自网络,属个人行为,与久久小说网立场无关。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进行处理。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